1)懸垂線夾應考慮裸線或包纏護線條等多種使用條件;
2)船式懸垂線夾,其船體線槽的曲率半徑應不小于導線、地線直徑的8倍。
3)懸垂線夾應具有一個能允許船體回轉的水平軸;
4)懸垂線夾應明確使用的限定范圍,如*大出口角、*小出口角和允許會轉角等。
5)懸垂線夾的設計應減少微風振動對導線、地線產生的影響,并應避免對導線、地線產生應力集中或損傷。懸垂線夾的設計還應考慮在導線、地線水平不平衡張力作用下,減少船體回轉軸的磨損。
6)固定懸垂線夾對導線、地線的握力、與其導線、地線計算拉斷力之比不應小于規(guī)定或由雙方供需雙方商定。
7)懸垂線夾與被安裝的導線、地線間應有充分的接觸面,以減少由故障電流引起的損傷。 |